问题 | 如何处理剥夺政治权利而不释放 |
释义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处以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检察院发现被告人没有立即释放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或者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626条: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人无罪、免予刑事处罚、判处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是否立即释放进行监督。发现被告人未立即释放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或者看守所提出改正意见。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公民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参加选举活动,选举人民代表和其他职务的权利,即选举权;被选举权,是指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和其他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和其他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当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不能享有这一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指公民用文字表达思想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声音、绘画等形式发表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目的组织一定社会组织的自由;言论自由,是指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是公民表达意见和愿望的自由,但是表达方式的自由它们是不同的。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他们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管理国家的自由权利。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三。在国家机关任职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在国家机关任职,是指在国家机关担任领导、管理或者其他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担任任何职务。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继续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情节轻重,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特别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用语应根据主刑的严厉程度加以调整。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人只受罚款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检察院发现被告人没有立即释放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或者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