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不交的正当理由 |
释义 | 一、物业费不交的正当理由 物业费不交是违法的,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是有时候物业并没有尽到妥善进行物业管理的义务,因此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八种情况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 (一)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三)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四)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停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五)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缴; (六)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缴; (七)因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八)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缴; 因此,遇到上述情况时,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物业费包括什么服务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 三、业主拖欠物业费怎么办 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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