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时候可以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释义

1、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许多当事人往往对伤残鉴定的时间把握不够,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伤残赔偿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处于受伤状态的工作和生活进行补偿的法定赔偿项目。治疗结束后,由有资质的残疾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一般应在治疗结束后,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康复后必须取出做伤残鉴定。
    

如果鉴定是在治疗结束前进行的,此时治疗还没有结束,仍然无法判断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够完好无损。基于此时被害人受伤情况的评价不客观,不能反映和反映治疗结束后的情况。
    

残疾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委托前必须了解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否则其评估结论可能不被法院采纳。二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治疗结束后,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因此,伤残鉴定应在治疗后完成,一般是出院后3个月。但伤情稳定的,可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提前向有资质的残疾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如有固定物(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必须拆除固定物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
    

具体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在康复过程中,受害人只需根据实际需要做伤残鉴定,具体时间不需要自己考虑。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具体要求,应当咨询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律师网. 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4:3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