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医疗事故的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处理医疗事故有三种方式:一是医患双方都可以自行解决;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解决;三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平行,但有一个先后顺序,即一是医患协商解决问题;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问题;三是经人民法院受理后解决问题。” 1.“《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病人与家属、医疗单位之间对医疗事故、事件的认定和处理有争议的,可以报当地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所谓“争议性确认与治疗”,是指患者或其家属、医疗单位在诊断、治疗、护理过程中,对死亡、残疾等不良后果有不同的认识,即对其性质有不同的看法,两者之间没有区别双方在性质上,也就是说,他们都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但他们在处理上有不同的意见。即便如此,当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时,也应首先由医疗单位与患者或其家属自行协商确定和解决,而不是直接提交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鉴定处理。
2。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单位、患者及其家属自行协商,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即认定)和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医疗事故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后,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诉讼和解。所谓诉讼解决,是指通过人民法院审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诉讼和解分为民事和解、刑事和解和行政和解。 为了更好地帮助您解决问题,您可以通过律师协会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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