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疫情带来的经营困难 |
释义 |
如何应对疫情给企业带来的经营困难根据我国有关通知的规定,疫情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工资、轮岗、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与员工协商等,尽量不裁员或减少员工数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劳动关系肺炎有关问题的通知》省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现就预防和控制肺炎,在疫情防控中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通知如下:,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满、医疗观察期满、隔离期届满或者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结束。二是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与员工协商调整工资、轮岗、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避免或减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定的岗位补贴。企业在工资支付期限内停产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期限超过一个月,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由企业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第三,当事人因疫情在法定时效期间不能申请仲裁的,中止仲裁时效。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因疫情在法定期限内难以审理的,可以相应延长审理期限。四是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疫情企业的劳动指导和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企业因疫情发生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调薪、轮休、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减员。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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