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有必要赔偿被风吹坏的出租房屋 |
释义 |
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并将被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所取代。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履行期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债务的;(三)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的;(四)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风对租赁房屋造成的损害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房屋不能继续出租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的;(三)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的;(四)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二十一条租赁物需要修理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租赁物的维修而影响租赁物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致使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是否赔偿因风造成的租赁房屋损失”问题的回答。因风造成的租赁房屋损坏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房屋不能继续出租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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