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案件中有没有伪证 |
释义 |
行政诉讼案件中是否存在伪证,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中也会存在伪证。行政案件当事人作伪证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签署悔过书,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一万元以下的拘留:十五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有协助侦查、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协助侦查的决定,拖延、拒绝或者无故阻碍侦查、执行的(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阻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三)指使、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罚款、拘留必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上述知识是小编对“行政案件是否存在伪证”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中会出现伪证。行政案件当事人作伪证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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