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的公证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公证处的公证程序是什么 公证处的公证程序:1。申请与受理(1)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请求公证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应当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公证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其他代理人应当提交代理资格证书。需要公证的文件。财产所有权公证事项5。其他与公证有关的材料。(2) 接受。受理是指公证机关受理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办理。受理标志着公证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对申请公证事项没有争议的。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由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应当在公证员名册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当制作受理通知书,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档案。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公证处也可以协助当事人起草、修改、起草法律文书。2、 审查、公证审查,是指公证机关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在出具公证书之前,从法律和事实两方面对当事人提供的公证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公证考试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是保证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3、 出具公证书出具公证书,简称“出具证明”,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审核结果,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书的批准、制作、出具和交付。 希望以上编辑整理出的公证处公证程序的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或特殊,小编建议你到珞巴网上咨询律师,律师会给你提供更专业的答案。祝你生活愉快!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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