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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释义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损害发生地必须是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资格的医疗机构,发生在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活动中。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院(室)、急诊室等从事疾病诊疗活动的站场;医务人员是指经卫生行政机关审查批准或者批准的机构,是指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卫生防疫人员、药学人员、护理人员和其他从事医疗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二)患者在医院诊疗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的事实,即使有错误,也不构成对患者人身伤害,不构成医疗损害。(3)医患之间存在医疗行为这一要件是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因为如果医患之间从一开始就没有医疗行为,医生就不可能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病人也不可能因为医生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我们不强调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即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实上,他们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民事权益,只要他们有过错,他们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只要医患之间有医疗行为。(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与患者的人身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判断是否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即,病人的人身伤害必须是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主导的行为造成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不构成医疗事故。(5)医疗机构存在主观过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治疗病人时应当存在主观过错。这里的过错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根据自己的医疗水平和能力应当能够预见和预防损害的发生,由于自己的主观疏忽或故意,没有预见或者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导致损害的发生损坏的可能性。以上是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的内容,对于受害人需要有详细的了解,才能有更多的了解。经过了解,遇到类似情况后,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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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0: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