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害人出院后如何调解 |
释义 |
被害人出院后如何调解 可以主动联系被害人,双方可以自行调解。当事人调解不成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止书,送达当事人。 法律规定 当事人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执行交通事故协商解决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的日期开始调解,并在十日内制作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最终调解书: (一)造成死亡的,应当自死亡之日起开始调解办理丧葬事务的规定时间届满; (2)造成伤害的,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3)因伤致残的,自伤残认定之日起计算;(4)财产损失的,自损失认定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并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确认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责任和损害赔偿比例;(5)补偿履行方式和期限(6)调解日期。 被害人出院后,如果不知道如何调解,当事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权。如果你不知道如何保护他的权利,你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被害人出院后需要去调解,但对调解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规定并不清楚。他可以找一个好律师来帮他维权。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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