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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调解劳动争议
释义

如何调解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成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会员担任或者全体职工选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会员或者双方选举产生。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是公正廉洁、接触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项、申请调解的理由和时间。第十三条调解劳动争议,双方应当充分听取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指导和帮助达成协议。第十四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订立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字、调解组织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由双方共同履行。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十五条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十六条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支付,经调解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依照调解协议依法秩序。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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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6: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