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你说的承诺期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承诺期是什么意思?承诺期是履行承诺的有效期。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进行。所谓“有效期”,一般是指:(1)有约定答复期限的,以约定的期限为有效期;(2)要约没有答复期限的,一般认为是在合理时间内的有效期(包括信件、电报的回执时间和当事人需要考虑的时间)。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形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送达之日起计算。信件中未注明日期的,自信件投寄邮戳之日起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信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起计算。要约未约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立即作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验收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新要约,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承诺有效的除外。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在正常情况下可以立即到达要约人,但因承诺期限以外的其他原因到达要约人的,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而不接受承诺。 承诺应通过口头或书面通知作出。一般来说,法律或者要约没有规定承诺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的,当事人可以口头表示接受。根据交易习惯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承诺也可以通过某种行为或其他方式代替通知。要约人在要约中约定承诺需要特定方式的,只要该方式不是法律禁止的或者客观上不可能的,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遵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 如果您处境复杂,律师协会还为您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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