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放学后老师强迫学生留下做作业,是否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如果老师强迫学生留下做作业不让回家的,是属于侵犯学生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我国《宪法》第37条第1款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 侵犯,这里所说的公民当然也包括未成年 人。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也
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 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 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放学后老师强迫学生留
下做作业,不准回家,限制其人身自由, 已经侵犯了学生们的人身自由权。同时, 这种行为也属于一种变相体罚,与上述法律规定相违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放学后老师强迫学生留下做作业是不是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老师强迫学生留下做作业不让回家的,是属于侵犯学生人身自由权的行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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