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分公司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主体 |
| 释义 |
分公司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主体 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是不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对象的,处罚的应该是总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一些内容了。不可否的是,分公司的确是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主体。但是大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甄别,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分公司都有这个权力的哦。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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