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借款合同已成立 |
释义 | 一、如何认定借款合同已成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的,而借款合同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的,未提供借款合同只成立未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二、借款合同到期没钱还款,怎么要回借款 欠款到期不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双方可以协商处理,签订还款协议,确定还款时间、金额、利息、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让对方分期还款,慢慢收回款项。 2、假如借贷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付息及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起诉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1、注意要在时效内起诉 (1)如果约定还款期限的,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款之日起两年内,随时可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如果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最长可在二十年内随时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的,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其中: (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为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可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所需的材料大致有: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告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及复印件;是法人的,交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被告是个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 (3)申请保全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如是房屋的,可到房地产权中心打印房地产登记表,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房地产权号,工本费50元。 (4)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5)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划银行存款或拍卖借款人房屋、土地使用权、股权、车辆等,来还本付息及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的,而借款合同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的,未提供借款合同只成立未生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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