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担保人的担保时间如何计算
释义
    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担保人的担保时间如何计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如果是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款何时可以催收
    欠款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还款
    当公司欠款时,债权人与债务公司是可以约定还款日期的,债务公司应该约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公司进行索偿。
    倘若要是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款,债权人该在什么时候要求还款,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1、欠款有借条、借款合同、借款协议,乃至口头约定等明确是借款的。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公司偿还,但需要给予公司一定的合理时间,公司也可以根据实际随时偿还借款。
    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的诉讼时效是20年,也就是说,债权人超过20年不向公司主张清偿请款的,法院不再保护。
    2、欠款有欠条、买卖合同等明确约定为欠款。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欠款诉讼时效欠款期满之日起1年,债权人超过一年未向债务公司主张还款的,法院不再保护。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规定: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因此,这时要注意欠款的时效,及时向债务公司催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如果是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12: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