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冠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吗 |
释义 | 这似乎不证自明,然而实践千变万化,仔细品读法工委的态度,也可以发现其端倪。 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不能履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均传达了因果关系,主观视角衡量的意思。 因此,至少可以从以下角度衡量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1、新冠疫情和不能履行合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发生疫情后,租客一直居住在房屋中,对于承租人自身并没有直接影响,这就很难说疫情和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存在因果关系。 2、不可抗力没有普适性,要从主观视角衡量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比如,对于甲来说不能克服,但是对于乙来说就可以克服,西藏和湖北的疫情不同,防控等级也不同,对于合同双方造成的影响也不同。 3,不可抗力具有排他性,是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客服情况的唯一原因。比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时自身存在重大失误,导致根本违约,此时难以再主张不可抗力。这时即使有商会的不可抗力证明也没有用,这个证明其实跟报纸作用一样,属于众所周知的事实。 因此,一概主张新冠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不够严谨,还可能产生误导,甚至引发更多纠纷。 相反,全面准确滴理解不可抗力,有助于合同各方正确衡量自身利益,树立正确预期,进而妥善管控分歧,及时化解矛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