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法分主合同和次合同吗 |
释义 | 担保法分主合同和次合同吗 《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物权法》第172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规定表明,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 根据两个或者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合同、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的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我们在担保的时候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这个时候就是担保合同,但是担保合同存在之前一般都是有借贷合同的,借贷合同就属于主合同,担保合同就属于次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法生效的话,那么次合同也无法生效。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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