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尚未届满至履行期间的债权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
释义 | 尚未届满至履行期间的债权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务到期,如果债务在履行期间的,不得行使代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尚未届满至履行期间的债权可不可以行使代位权”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债务到期,如果债务在履行期间的,不得行使代位权。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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