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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质押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流程有哪些?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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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很多想要办理股权质押变更登记的朋友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都有所困惑。那么大家在准备办理股权质押变更登记前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就股权质押变更登记整理出以下文章内容。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主席令第62号发布)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发布)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
    二、申请条件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三、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均须提交电子文档:
    (一) 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
    (3)属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更改后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证明。
    4、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或加盖公章。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打印在A4规格纸上。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工商局窗口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颁发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
    (三)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证书。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就股权质押变更登记收集整理出的股权质押变更登记办事指南,期望对大家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有所帮助。除此以外,法律咨询网小编提示大家在前往办理变更登记前一定要准备好相应的证件资料,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长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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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9: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