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不适用定金罚则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不适用定金罚则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下列四种情况下不适用定金罚则: 1、没有书面约定定金的内容; 2、没有实际给付定金; 3、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 4、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 ![]() 二、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所谓定金罚则,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于违约定金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定金形式,《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此作了专门规定,明确了违约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 (一)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这里所说的违约行为是指根本违约行为,即指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二)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三)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三、交了定金能退还答疑 网友提问: 交了装修定金,能退吗? 在十一期间,我与一家装修公司签了家庭装修委托书,并交了定金1万。该书没有注明该定金不能退,我理解只是为了当时的特惠优惠活动。然后跟设计师约了时间去量房,但是设计师在约定的时间没有去,我说另外约时间,设计师说他自己去,然后过了两周,设计师电话我们说是有个初步想法,让我们去谈。去了感觉面积算大了,费用不合理。就说回家考虑一下,第二天就电话他们说是不签合同。然后要求他们退定金,他们说不退。能要回来吗? 律师回答: 【法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以上就是哪些情况不适用定金罚则的解答。一般来说,如果要约定定金,那么首先有一方出现的违约的情况,这个定金其实也带有一定的约束性质,以确保大家在签订合同之后尽快的履行完成。法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尽量在合同签订时进行书面约定,当面约定好,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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