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程序笔迹同一认定的过程和次序。首先受理鉴定。了解发案及嫌疑人情况,查验笔迹样本的真实性、数量、质量及收集、运送情况、查验笔迹特征,确定是否具备鉴定条件。送检目的明确,样本符合鉴定要求,即可接受委托。然后运用同一认定方法,经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评断检验结果,作出鉴定结论。 ❶分析、选择笔迹特征。分析检材笔迹有无变化及变化规律,将故意改变和自然改变出现的相似特征加以区别。选择特征即选择反映书写习惯稳定性和特殊性强的特征。从重复出现的相同字、相同偏旁、相同笔画中,选择字的写法、搭配、比例、笔顺和运笔特征。从未重复出现而结构正常、运笔自然流利的字迹中,选择搭配、比例、笔顺、运笔和书写特征。从笔画较多、结构复杂、书写速度正常的字迹中,选择细小、特殊的稳定特征。 ❷比较笔迹特征异同。以选定的检材特征为基础,与笔迹样本相应特征进行比较,发现异同点。比较要客观、全面、细致。被比较特征要有可比性。一般在相同字、相同偏旁,同部位笔画间进行比较,既要寻找符合点,也要寻找差异点,如实反映检材和样本的笔迹习惯。要以笔迹本质特征为依据,从发展变化中比较特征,力戒机械对比。 ❸综合评断,做出鉴定结论。对检材和样本笔迹符合点与差异点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其性质,确定书写习惯是否相同,做出肯定或否定结论。评断符合点性质,即分析特征是否与特定书写习惯符合。一般地说,符合社会规范要求,在一定范围内的常见特征,其价值较小,反之,价值较大。评断差异点性质,即分析特征是不同人书写习惯本质差异,或是同一人书写习惯自身非本质差异。故意伪装、生理和心理状态变化、书写条件改变及书写技能提高或退化,均可形成笔迹差异。如符合点是本质的、主要的,足以表明是书写习惯特定性符合,差异点又能得到合理解释,即可作出肯定同一结论。如差异点是本质的、主要的,不能用变化因素的影响加以合理解释,符合点又是笔迹共性反映,则可作出否定同一结论。 ❸制作鉴定书。鉴定书是鉴定结果的表现形式。分为绪论、鉴定、结论。鉴定书应力求文字简练,用语准确,表达清楚,逻辑严密,照片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