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 |
释义 |
【为你推荐】 欠条 债务纠纷起诉书 借条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款合同 高利贷 民间借贷利息 平时在涉及到借贷的时候很多人不知道该选择哪种担保方式,在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之间犹豫不定,其实我国法律对抵押和质押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二者之间的在担保范围,所担保的物品等区别也是比较大的,而且抵押与质押的合同和生效时间也是有所不同的,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二者之间的区别。 一、定义 抵押担保,是指不转移对财产的的占有,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担保范围区别 1、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合同内容区别 1、抵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质押合同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四、担保合同生效时间区别 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五、担保方式区别 1、抵押担保 (1)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②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③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④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⑤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⑥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2)依法禁止抵押的财产 ①土地使用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人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抵押时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及部门。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 应提供如下文件或复印件: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2、质押担保 (1)质押种类 按照质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 (2)允许质押的权利 ①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②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③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④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通过上述介绍您是否已经明确二者之间的详细区别了呢。简单总结来说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物品是不同的,抵押时需要用不动产,比如房子等,而质押时需要动产,比如股份等。您在选择担保或质保一定要注意查阅您的借贷情况属于上述哪种。除了抵押和质押外,我国的担保形式还有保证、定金、留置等担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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