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需要办哪些手续,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受理部门 XX市XX区卫生局医政科 受理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国务院第351号令) 受理材料 1.《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 ; 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 3. 申请人是患者本人的,应提交身份证; 4. 患者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应是患者的法定代表人或监护人,除提交患者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外,还需提交申请人和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患者死亡的,申请人应是患者直系亲属,除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外,还需提交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6.申请人是医疗机构的,应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申请人是医务人员的,应提交身份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备合法执业资格的证书; 8.其他。 受理程序:申请--审查--受理--移交 1.申请(咨询) ①告知权利: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三条途径: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当事人可自行选择。 ②提出申请: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的,争议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 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 ③医疗事故争议行政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④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 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 ⑥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⑦其他。 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签收,并签送受理人员审核。 3.受理 ①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审查, 在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1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 ③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 4.移交 ①受理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填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移交书》和有关材料交由朝阳区医学会组织鉴定,并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决定书》通知申请人 注意事项: 当事人不能同时选择两种途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能同时选择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解决争议问题。只能选择一个途径解决双方争议的问题。如果当事人选择了行政程序,行政程序并不否定当事人仍有继续选择司法程序的可能。 已经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则不能进行行政处理。通过司法程序,是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最终途径,是民事救济的最终手段。对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当事人都必须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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