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事会主席是高管吗? |
释义 |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在杂志报纸和电视剧里听到“高管”这个词语,这并不是一个泛泛的称呼,相反还具有法律上的严格定义,而依照法律,规模较大的公司需要设立监事会,那么监事会主席是高管吗?在这里,法律咨询网小编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监事会主席的职责 监事会主席,是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是监事会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对股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二、监事会主席不属于高管 根据《公司法》第217条(一)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释义:本法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就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1、这里的经理、副经理,是指本法第五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经理、副经理,在实际中,就是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副经理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2、这里的财务负责人是指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财务负责人员。 3、这里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必设的机构,负责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务。 4、至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则是为了赋予公司自治的权利,允许公司自己选择管理方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但是,这些人员(职位)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文加以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本法第六章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履行法律和章程规定的义务。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于“监事会主席是高管吗”这一问题的解答,综上可知,监事会的设立是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属于一个监督机关,如果监事会主席参与了公司的管理,则与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相悖,具有利益冲突,所以监事会主席不属于公司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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