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除了签名全部打印可以吗? |
释义 | 一、借条除了签名全部打印可以吗? 1、借条除了签名全部打印是可以的,但是此种情形下必须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具体来说要看借条有几份、都在什么身份人的手里、没有对方当事人的签字是否有对方当事人的手印、是否有证明人或担保人的盖章或签字或手印,如果都有,是谁都知道此借条必有法律效力。 2、如果只有一份借条还没有对方的签字、手印,也没有证明人和担保人的证明,只有对方当事人的盖章那么这个借条就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因为现在私人的印章是很容易伪造的),再加上对放当事人拒不承认,这张借条一定没有法律效力。 3、不管什么样的借条或者是协议至少都要准备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最好能够找一个彼此都认识都信得过的人做证明人或担保人。然后在此借条或协议上盖上此证明人或担保人的印章和手印(印章、手印缺一不可,借条或协议也应准备三份)。 二、借条怎样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l、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3、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如“人民币100000.00元整(人民币拾万元整)”防止持有借条的人篡改。 4、款项的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在借条中明确对方收取款项的账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备注借款的用途。如金额较小,现金交付时应在借条中注明双方的借款是通过现金交付的。无论哪种方式,都要求由借款人书另外书写已经收到款项的收据。借条只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借贷合同关系,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款项的义务。 5、如果借款人是已婚的,最好取得配偶的签名,对于债权人而言更有保障,以避免一方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还款义务或是在法院执行,一方将财产转移给配偶导致无法偿还。 6、借条出具后,应同时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7、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请律师或第三方见证,并签名。 虽然借条打印之后再签字也是可以的,但是此种情形下必须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才可以,故此最后若是债务人不还钱就比较麻烦,故此建议在建立债务关系时,要求债务人严格的按照既定的格式手写借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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