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重庆私募基金注册条件是怎样的? |
| 释义 | 【为您推荐】大方县律师 屏山县律师 团风县律师 溧水区律师 罗湖区律师 金堂县律师 华蓥市律师 在市场经济中,私募基金是筹集资本的一种方式,并且普遍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很多人对于重庆私募基金注册条件不是很了解,这成为很多人在投资融资方面遇到的问题,因此,法律咨询网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重庆私募基金注册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二、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1、公司型 2、有限合伙型 3、信托型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重庆私募基金注册条件相关内容的介绍,由此我们知道,私募基金的注册需要满足名称条件以及注册资本条件等等,并且所从事的业务也是有一定的限制,可见私募基金的注册并不是随便就可以的,值得注意的是,私募基金的的募集方式不是公开的,而是选择特定的投资人进行投资,如果大家还有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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