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决公司法人由谁担任的问题 |
释义 | 对一个公司来说,法人就像一个行走的公司印章,法人的底子必须清白。法人的选择往往对企业而言意味着重大的风险,而法人本人也承担着企业的重大风险。所以在公司的营业过程中,公司法人由谁担任这个问题是公司的一个重大难题,接下来,365律师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知识,希望对您了解“公司法人由谁担任”会带来帮助。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上述法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理解: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其次,究竟谁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选定,其选定范围只能限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这个范围不能扩大。股东选定后在公司章程里明确究竟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最后,法定代表人必须依法登记,如果法定代表人变更,则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执行董事在法律上应如何理解? 在实践中,大家对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较为熟悉,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执行董事呢? 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是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具体而言,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具体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综上,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法人的选定范围只能限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公司法人由谁担任这个问题并不受法律限制,但必须从以上范围里选择,只有当法人跟公司的利益紧紧相连时,法人才会更加可靠。但具体要选谁,还是要由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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