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很多人在电视上经常会看到一些大的公司招聘一些董事会议等等,实际上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的董事会成员同时也会兼任股东会的成员,那么,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董事会的成员并不一定都是股东,他有可能是相关的自然人。 一、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董事会成员都是股东吗 董事会成员并不都是股东,也可以是自然人。 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相关法条: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立及其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根据我国相关的公司打理的规定,第109条,董事会设立以及职权的时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成员是五人到19人之间,并且是可以有工资的职工代表来进行选举产生的,当然,董事会里面他需要设立一个董事长,也可以设立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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