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5年前,蔡某和刘某两人在出院时误抱了对方的婴儿,并将其抚养成人。15年后,蔡某和其丈夫陆某在一次亲子鉴定中得知了事情的真相,遂与刘某及其前夫姚某取得联系,并诉至法院,要求温州某医院进行赔偿。 永州律师解说: [案情分析] 法院认为:父母对子女监护、教育以及子女被父母照顾、呵护,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与生俱来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与身份关系密切相关,是一种人格利益,应当受到保护。行为人的行为如果阻碍了父母与子女间权利的行使,侵害了权利人的人格利益,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结果] 判令被告温州某医院向六原告书面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4万元。 [相关法规] 父母对子女监护、教育以及子女被父母照顾、呵护,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与生俱来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与身份关系密切相关,是一种人格利益,应当受到保护。行为人的行为如果阻碍了父母与子女间权利的行使,侵害了权利人的人格利益,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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