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权益低于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
| 释义 | 一、权益低于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这种情况应该是你公司亏损了,或者有点利,就被分掉了。 注册资本是你开业时就投入的资本,只不过表明公司的投入的多少资金,那个时候和所有者权益是一样. 随着企业开始运转,所有者权益一直在发生变化, 你的注册资本要是没有增资的话,就算是到了企业关闭也是不变的.所以在呢,出现不相等是很正常的事。 二、资本要求 2006年版《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 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3.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 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求。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后,取消了公司设立的最低限额。 在企业注册时,也是会需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资本,那么在缴纳注册资本时,也是会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而有所不同,在近几年中,公司法也会不断的健全,公司法中也取消了注册资本的最低缴纳标准,如果公司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也是可以按照规定合法的使用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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