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是否需要继续遵守保密协议 |
释义 | 商业机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商业机密基本范围 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在国际贸易中往往被称为Know-How. 2.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等。 1.只要你提前30天书面申请辞职,那就是依法辞职,单位应当开离职证明,你只需保留好提前了30天申请离职的证据即可;2.如果公司未按未规定支付你竞业限制补偿,那你也无义务再遵守相关规定,是对方违约在先。3.保密义务是有效的,单位也应当支付竞业限制补偿!扣离职证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咨询网小编提醒您,商业保密法实质上提供了与排他性权利保护法不同的保护,它的主要保护范围在于保护商业机密,反间谍行为,和反不公平竞争等行为。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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