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三板如何协议转让 |
释义 | 新三板协议转让是通过线下协议和线上的新三板交易共同完成的。线上的新三板交易又可以通过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效确认申报完成。 协议转让:买卖双方线下议定价格,通常买卖方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交易。买方要有比较专业的知识,才能尽可能避免投资失误。 一、委托方式 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二、申报时间 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三、申报类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 1.意向申报不具备成交功能,只向市场发布,不参与撮合。 2.定价申报报送时,无须填写约定号,主机系统接受后自动分配约定号。 3.成效确认申报报送时,必须填写约定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收到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成交确认申报后,如系统中无对应的定价申报,该成交确认申报以撤单处理。 四、协议转让成交确认时间 1.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2.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仅接受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匹配成效。 五、成交模式 (一)点击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指定定价申报成交。 1.成交原则: (1)投资者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可委托主办券商进行成交确认申报。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成交确认申报和该成交确认申报证券代码、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定价申报进行确认成交。 成交确认申报与定价申报可以部份成交。 (3)定价申报之间在协议转让方式内不能成交。 (二)互报成交:互报成交确认申报之间的成交。 1.成交原则: (1)买卖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各自委托主办券商进行成交确认申报,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确认成交。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证券代码、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指定对手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进行确认成效。 (三)定价申报自动匹配:收盘前,系统对未成交定价申报的自动匹配成交。 每个转让日15:0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证券代码、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且尚未成交的定价申报进行匹配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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