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瑞士联邦各部 |
释义 | 瑞士联邦政府下设外交部、内政部、司法警察部、军事部、财政海关部、国民经济部、交通运输与能源部等7个部。7个部下设67个联邦局和14个附属单位。7名联邦委员各分掌1部,同时兼任另1个部的副部长,以便共同商量,相互代职。部长的分工也可不断调换。各部的职责是:外交部负责研究国际形势,定期向联邦委员会提出形势报告,制定和贯彻联邦政府的对外政策和既定目标,维护瑞士的独立和中立,同外国签订条约协定,保护瑞侨利益;内政部统管文教、卫生、科技以及各种公益事业;司法警察部掌管公安、司法和检察工作;军事部领导全国防务;财政海关部负责编制和实施财政预算,保证财政平衡,监督货币的发行,管理人事制度,征收联邦税收,管理海关事务,制定海关税率,保证全国谷物与面包的供应,发布计量条例,统一度量衡单位;国民经济部负责促进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和对外经济关系的扩大,保证有关国计民生的物资供应;交通运输与能源部,掌管铁路公路运输、民航、水利资源开发和能源开发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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