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终奖免税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无论是在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的职员,只要满足了单位规定的受领年终奖规定的主体,一般都是可以领取到一定数额的奖金的,对于这些主体,最为关系的莫过于年终奖免税规定是怎样的,这个问题需要从年终奖个税计算方式进行计算。 一、年终奖免税规定是怎样的? 年底奖金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底奖金属于工资薪金收入,要按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 1、年底奖金在发放当月计算个税; 2、当月工资收入如果不足起征点,则奖金先弥补当月工资不足起征点部分后余额做为应税所得; 3、弥补当月工资不足起征点部分后的余额(应税所得)除以全年12个月,按其商数适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二、年终奖个税计算方式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意思就是:如果你当月的工资>3500,年终奖的3000是需要单独计算的,3000/12=250,找对应的这个税率,3000*3%=90.如果你当月的工资 可以知道,不管是否是年终奖,都是会被纳入征税行列的,故而不存在年终奖免税的问题,对于那些企业单位的职员,若没有领取到相应的补偿金的,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当地的劳动社保局等了,提出申诉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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