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对超过追诉时效期限 |
释义 | 一、公安机关对超过追诉时效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后,发现案件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二、追诉时效的中断 追诉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失效,追诉期限从法律规定事由发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制度。追诉时效中断制度是为了防止犯罪人利用时效制度逃避罪责,继续犯罪而设立的。 我国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表明,我国追诉时效中断是以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为条件的,但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追诉时效中断后时效起算的时间为“犯后罪之日”。所谓犯后罪之日,即后罪成立之日。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后,发现案件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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