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殊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要如何处罚
释义
    一、三种特殊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1、出于逃避法律责任,但履行救助义务。
    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将人撞倒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120医护人员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虽构成逃逸,但主观恶性不深。仅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现实中为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时间。对于这种情形,认定责任时应该从宽。
    2、出于逃避救治伤者,逃逸后主动投案。
    有人认为这种情形中,行为人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在于行为人的主动投案。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实际上违背了立法原意。法律之所以规定逃逸是加重情节,就是考虑对受害人生命的保护。逃逸造成的最严重后果就是,使伤者缺乏救助,导致伤势严重以致死亡。所以这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当然的。但排除逃逸后自首的成立,对自首情节按照刑法减轻处罚也是应当的。
    3、既逃避法律责任又逃避救治伤者。
    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最为常见,行为人在主观上大多是两者的竞合。对于这种情况,显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量刑幅度内予以从重。如果其结果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则是逃逸行为情节的再次加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二、交通肇事逃逸有关法律规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0: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