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死亡赔偿金家属的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家属的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劳动者因工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死亡赔偿金由其近亲属进行分配,近亲属可以协商分配,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方是谁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方是: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三、工伤死亡鉴定时间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在当事人依法申请工伤死亡鉴定后,社保局或者劳动局应在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上述机关应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亡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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