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招摇撞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多次招摇撞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多次招摇撞骗,应当认定情节严重,根据规定,构成招摇撞骗犯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 2、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 3、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 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冒充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往往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这里指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荣誉、甚至爱情等。 二、招摇撞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区别有什么? 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 1、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份,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2、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 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4、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被告人触犯招摇撞骗罪名,并且多次从事这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超过三次就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法院对被告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徒刑,最高到十年有期徒刑。现在有些案件中被告人冒充军人或者警察,这种情况更应该加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