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法人挪用公款30万现法人要负责吗 |
释义 | 原法人挪用公款30万现法人要负责吗 现法人不需要负责。此时公司需要承担补交税款、滞纳金、罚金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原法人的责任,现任法人如未参与偷税的行为,不需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25?法发[1995]23号):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原法人挪用公款30万现法人是否要负责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原法人挪用公款应依法对其追究责任,而现任法人如未参与偷税的行为,不需承担责任。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法律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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