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还未经批准征收,就能对地上房屋进行拆迁吗? |
释义 | 一、土地还未经批准征收,就能对地上房屋进行拆迁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建设使用集体土地的,除去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外,必须要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也就是要依据规定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才可以进行。 1、收拆迁批准机关 (1)涉及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批准机关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6条。 (2)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批准机关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4条、第8条。 2、收拆迁的实施机关 (1)涉及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 (2)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实施机关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4条、第5条。 二、农村土地征收一般程序 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迁房屋两个阶段,包括以下几道程序 ①办理用地申请 ②拟定征地方案 ③征地审查 ④征地审核与批复 ⑤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⑦征地方案安置补偿公告 ⑧补偿安置的措施 ⑨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