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没动手没伤情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释义 | 一、聚众斗殴没动手没伤情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没有动手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可以比照实行犯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这里要说明的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构成本罪,其余人则不为罪。 二、聚众斗殴怎么处理?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情节轻微的打架斗殴是什么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聚众斗殴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是建立在其中有人的伤情已经构成了轻伤的级别,既然互相连动手都没有,其实是有可能会被公安机关进行口头上的教育的,其他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也就没有了。因为,这种违法情节是非常的轻微的,双方都没有主动动手打架的意思,说明在心里对法律还是有一定敬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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