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收回委托他人管理的房产 |
释义 | 我是一名在天津念书的大二女学生。我的父亲于1999年2月26日因病逝世。当时我16岁。我的爷爷于2000年1月4日因病去世。我的奶奶早在1995年去世。两老生前名下有在四川省达洲市的商品房三套。有子女三人,我大-伯,我姑妈,我爸。其中只有我大-伯一人在达洲市生活。我姑妈和我家都在云南省曲靖市。我爷爷生前立有遗嘱,在他死后分别将三套房子分给他的三名孙子(女)。即我大-伯的儿子,我姑妈的儿子和我。在我爷爷死后,我们全家聚在达洲要处理遗产问题。但是我大-伯以家长的身份控制了全盘。他要求我和我的二表哥(姑妈之子)签了一份委托书。委托他办理遗产接收和处理。我当时年纪小,碰到这样的事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就听他的签了委托书。然后就回云南了。那以后至今再也没有回过四川。但是,至今为止,他都没有把房产证给我办下来。我偶尔以试探的口吻问过他,他总是以家长的威严把我吓回去。他也没有像我告知过房子的具体处理。只是模摸糊糊的意思是租给别人开火锅店。从2001年我上大学以来。他每年汇5000元人民币给我。这正好是我的学费数。但是,那套房子建筑面积有80平米左右,三室一厅,虽然不是随铺面,却不至于那么便宜。着我长大,越来越觉得这中间有很多问题。我不敢直接问我大-伯房产证的事。我想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解答分析 首先,我认为亲戚之间协商解决问题是最好的,如果决定要通过法院解决问题,就要做好准备,主要就是证据问题。 第二,如果真要诉讼,那么就本案而言,关键是您最好找到您爷爷留下的遗嘱原件,证明您对房子有继承权。同时找到当时的委托书原件,证明您只是在自己未成年的时候委托大-伯处理,而非放弃继承。现在您长大成人,自然有权解除委托,自行处分。如果您大-伯对继承和委托事宜予以承认,自然最好。一旦他否认,这两方面的证据就至关重要。 第三,如果起诉,要到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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