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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诈骗的数额是否非财产性利益
释义
    诈骗的数额是否非财产性利益
    1、诈骗的数额是财产性利益,不是非财产性利益。所谓财产性利益,是指财物以外的有财产价值的利益,是能满足人物质或者精神需要的、可以货币衡量的、能够移转的、可以管理的、通过某种介质表现出来的价值存在。这种利益既可能是永久的利益,也可能是一时的利益;既可能是积极利益,也可能是消极利益。
    2、财产性利益是法律所保护的一种重要利益,将其作为敲诈勒索罪对象,具有现实的妥当性。因为财产性利益与狭义的财物对人的需要的满足,没有实质的差异;况且,财产性利益具有财产价值,甚至可以转化为现金或其他财物。如果不将财产性利益作为敲诈勒索罪对象,就会导致处罚的不公平。再则,将敲诈勒索罪中的财产性利益理解为财物,属于扩张解释,并非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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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2: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