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理赔需要怎样的材料 |
释义 | 【为您推荐】鄞州区律师 高县律师 蕉城区律师 蒙城县律师 象山县律师 兴国县律师 彭州市律师 武功县律师 在符合交强险理赔条件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根据购买的交强险依法向保险公司要求进行理赔。但此时,提出了交强险理赔的请求之后,还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材料,这样才能做出最终的理赔。那到底交强险理赔需要怎样的材料?法律咨询网小编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强险理赔需要怎样的材料 交通事故涉及车辆损失、货物损失、人身伤亡、第三者损失时,交强险理赔需要下列材料: 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可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 3、汽车维修业正式专用发票; 4、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险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修理项目清单、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6、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适用于盗抢险赔案、疑难赔案和没有第一现场的赔案);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草图、车辆损失照片; 涉及车上货损的还需提供: 货运单(包括货运清单及单价)、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或车上货物损失赔偿协议书、货损照片。 涉及人员伤亡的还需提供: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报销凭证(须附处方及治疗、用药明细单据); 2、伤者、护理人员、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3、残者须提供法医伤残鉴定书、亡者须提供死亡证明; 4、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 5、报销凭证、住宿费报销凭证; 6、机动车辆保险伤残人员费用管理表(由查勘、探视人员填写)。 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还需提供:财产损失造价、程度证明;财产损失恢复的工程预算;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或财产损失赔偿协议书及财产损失照片;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二、交强险的理赔材料如何收集 具体通过下列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1、意外事故证明。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2、死亡证明。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3、伤残证明。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 4、销户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明: 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 (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前来办理理赔手续。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受领保险金款项时,除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确认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一般常见的“关系”有:a夫妻关系,可提供结婚证明;父母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子女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 以上就是对交强险理赔需要怎样的材料的详细解答,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适当的参考了解。实践中,并不是只要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那么就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交强险理赔,还需要符合交强险理赔的条件、范围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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