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认定方法有哪些 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投毒,顾名思义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投毒”是指向公共饮用、食用的水源、食品或者牲畜、禽类的饮水池、饮料等投放能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毒物的行为。不论投毒行为的具体方式怎样,也不论使用何种毒物,只要投毒行为已经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就可以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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