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死刑立即执行谁判决谁核准 死刑立即执行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死刑立即执行谁判决谁核准”问题的内容了。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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