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提离婚有哪些限制条件 |
释义 | 一、单方-提离婚有什么约束条件 任何离婚恳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景象: 1、调停和洽,没有新状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申述的; 2、原告主动撤诉,没有新状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申述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子,没有新状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申述的; 4、现役武士的爱人要求离婚,须得武士赞同,但武士一方有严峻差错的除外。 我国《婚姻法》规则男方在女方怀孕、临产、停止妊娠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作了有条件的约束,这主要是从女方的身体健康、心思安稳、精力愉快、对胎儿的成长发育等要素动身,但没有对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与予约束,这并不意味着女方在什么时候都能够提出离婚恳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则?“判定禁绝离婚和调停和洽的离婚案子,判定、调停维持收养联系的案析,没有新状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申述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假如女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在《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则的状况下,是对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约束。 二、哪些状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则,男方在下列三种状况下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假如原审人民法院判定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定,驳回男方诉讼恳求。 2、女方在临产后一年。所谓临产,特指胎儿脱离母亲作为独立存在的个别这段期间和进程。只需女方有临产的现实,不管胎儿出世后是活体还是死体,均应受一年的约束。 3、女方停止妊娠后6个月内。包含天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婚姻法》并未对停止妊娠的原因加以约束,因而,只需女方有停止妊娠的现实,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均适用其半年不得离婚的规则。 对男方-提出申述离婚的约束也有破例:首要,女方在上述状况下提出离婚的;其次,虽然在约束申述期限内,但人民法院以为的确有必要受理的,依据审判实际状况,“确有必要”包含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是由于与别人发生联系而怀孕的、女方有卖淫、通奸或与别人姘居严峻损伤男方感情的,在法定约束期限内,男方生命遭到女方要挟或许合法权益受女方严峻损害等景象。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以为只需感情破裂,就有充分的理由离婚。但是现实上,由于特殊人群的利益需求进一步维护,法令特别规则了一些离婚的约束条件。而且要是由于一方具有法定差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这种状况下能够一起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 综合以上介绍,离婚不能协商一致,单方面提出离婚有一定限制条件。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方-提离婚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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