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商会仲裁院 |
释义 | Court of Arbitr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成立于1923年的附属于国际商会的一个国际性常设仲裁机构。其目的在于通过处理国际性商务争议,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与发展。仲裁院在国际商会主持下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则。国际商会仲裁院具有极为广泛的管辖范围,任何国家的当事人,不管其是否为国际商会成员国的当事人,都可以通过仲裁协议将有关争议提请仲裁院仲裁。当事人任何一方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甚至可以是国家和政府的企业、机构或国家和政府本身。就案件性质来说,虽然仲裁院最初所受理的案件主要来自货物买卖合同和许可证贸易中所发生的争议,但最近几十年却有了重大的变化,几乎包括因契约关系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国际商会仲裁院审理案件时,由仲裁院指定或确认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仲裁庭有权自行决定其管辖权,有权确定或确认或改变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地点;仲裁庭在审理和裁决某一案件时,得适用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在当事人未作出该项选择时可适用仲裁地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具有终局效力,当事人可以据此请求有关国家的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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