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天津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近年来,妨害公务罪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具体表现为通过一些暴力手段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常执法。既然犯了妨害公务罪那么就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关于天津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细化规定的内容,法律咨询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阐述。 1.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毁损财物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妨害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 (2)妨害公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关于妨害公务罪,重要的内容并不仅仅是最后的量刑处罚标准,在前期还需要对妨害公务的行为进行认定,此时立案标准就是比较重要的了,同时还要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内容,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希望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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